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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 “外卖封签”“阳光厨房” 化解网络餐饮消费纠纷

22-01-06

  本报讯  “您好,我在外卖平台上点的餐饮在食用时发现有虫子,觉得该店食品存在不卫生现象。”“这是我们店内制作销售的食品,可是虫子肯定不是在店里掉进碗中的。”近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某消费者投诉,认为某餐饮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但在借助“外卖封签”和“阳光厨房”两大网络餐饮帮手后,执法人员成功化解该起纠纷。

  据悉,执法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虽然该店厨房的食材未按规定存放、食品容器不够整洁,但现场并未发现虫子等其他异物,而且商家在提供外卖服务时均粘贴“外卖封签”,也建成了“阳光厨房”,可实时观看全流程操作,未发现相关虫子异物,投诉人也无法提供更翔实的现场证据。因此,执法人员认为证据不足,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行政处罚。但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责令商家进行卫生整改。

  据了解,去年9月,浙江省出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该条例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经营者信息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未按规定封口或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送,消费者有权拒收。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陈明珠 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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