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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
21-12-14
本报讯 为科学划分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对食品经营活动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河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将食品经营者细分为11种类型,制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实施分类评定。
在风险等级划分方面,《工作规范》将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4个等级。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县局根据食品经营者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调整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
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工作规范》对不同类型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风险等级动态风险值评定表进行了内容整合,实现两表合一,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工作规范》明确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经营者的检查频次要求。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2次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3次监督检查,每4个月至少进行1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4次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
(邵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