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安社会治理见成效
本报讯 (记者袁国凤)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去年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建议》中,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对涉及农村食品安全方面的建议做出答复。答复称,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机制方式,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持续改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环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201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纳入十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6部门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启动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市场开办者为重点主体,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每年开展1项重点行动,即从2020年起至2022年,每年分别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3年接续重点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截至2020年年底,市场监管系统共组织监督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09万户次,组织审核复查食品经营许可证239万家,发现问题6.8万个,监督落实整改6.3万个;组织监督抽检105万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23476批次,核查处置20070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4365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20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8536件,查扣违法食品46万余公斤,货值约17751万元,罚没金额共计4124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97件。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强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20年年底,共推动6825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3万余个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规范化建设。各地积极探索村委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的方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至2020年年底,共受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93223件,兑现举报奖金2929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排查。加强流通渠道管理,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