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发布
本报讯 (记者杨晓晶)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明确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职责明确、依法履职、智能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更加高效。
《纲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强调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并从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立足智慧监管推进监管方式创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纲要》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立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价格监管等方面立法,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推动完善食品药品领域的法律法规,解决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
《纲要》强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包括信用信息记录与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失信行为认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内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并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风险信息采集研判,及时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重拳打击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根据不同安全监管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借助技术手段甄别新形势下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梳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