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监管动态
“宁冷链”加强冷食餐饮防控
本报讯 近期,宁夏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印制宣传画、线上培训以及“宁冷链”巡查,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防控,涉及单位严格做到“六必须”。
一是冷链经营必注册。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主动联系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注册、开通“宁冷链”(宁夏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二是“三证一码”必齐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追溯二维码,不齐全不得购进;三是拆解包装必消毒。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对其外包装及拆箱后的最小内包装进行消毒后方可使用;四是专柜存放必做到。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做到冷库专区或专用冰箱存放,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五是加工操作必防护。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六是人员每周必检测。主动联系当地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据了解,一直以来,宁夏市场监管部门坚持进口冷链食品供应全链条追溯管理,依托“宁冷链”系统对入宁首站企业到末端餐饮单位实施全程监管。截至目前,宁夏已有334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宁冷链”,其中餐饮单位1057家,占比31.6%。
(杨晓晶)
“浙食链”高效查处涉疫水果
本报讯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进口鲜龙眼新冠核酸检测阳性。获悉此情势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管局提高警惕,加强物防措施,应用“浙食链”,实现精准溯源,迅速摸清6家涉疫进口鲜龙眼经营单位情况,下架涉疫批次鲜龙眼107公斤,高效处置进口水果新冠风险隐患。
自今年年初出现涉疫水果以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进一步坚持物防工作“不松懈、无遗漏、全受控”,将进口水果新冠疫情风险纳入日常管控重点,该县36家水果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常态化监管。该局还抓住食安监管数字化改革之契机,推动全县水果经营单位在9月底前全部应用“浙食链”系统进行进货报备和扫码流通。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这36家经营单位中,经营进口水果的就有32家,将它们纳入“浙食链”,有效解决了进口非冷链食品溯源难题。
涉疫龙眼出现后,该局利用“浙食链”系统信息台账,第一时间锁定涉疫进口水果相关信息及经营单位,筛查36家水果经营店,发现有24家销售进口鲜龙眼,其中涉疫批次鲜龙眼经营单位6家。“浙食链”系统信息使其减少了盲目排查,提高了处置效率,仅用一晚便完成相关水果经营单位及涉疫进口水果的排查和处置,下架涉疫批次鲜龙眼107公斤。
“除了加强‘浙食链’链上管理外,我们还建立了一系列物防机制,严格防备涉疫食品安全事件出现。”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建立了常态化核酸监测机制,累计对进口水果开展核酸监测365批次;建立进口水果进货报备机制,由专人归集进货信息,实时掌握经营单位进口水果情况,今年以来累计报备89次,报备进口水果20万公斤。
另外,针对不同类别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该局还展开事前调查,制定专属推广方案,因势制宜落实“浙食链”,并将“浙食链”与网络餐饮、校园食安等领域结合,加强重要领域的“浙食链”推广。
该局还开展了“浙食链”使用培训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一对一线上线下指导等方式,确保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熟练掌握“浙食链”操作方法。
就“浙食链”实施后的应用问题,该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浙食链”系统管理使用。
截至目前,庆元县累计新增“浙食链”应用436家,在产31家食品生产企业100%上链,上链产品达297个,累计上链633批次。
(江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