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助力食品经营者“燃起”复工“烟火气”
本报讯 (记者李杰明)当前,上海的食品经营领域正有序复工复业。为帮助食品经营者纾困解难,满足上海市民日常生活的需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复工复业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于近日发布,为复工食品企业提供许可便利,指导企业合理清库存快速复工,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燃起”复工“烟火气”。
删“繁”就简,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为复工食品企业提供许可便利。一是对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在2022年3月28日后届满,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延续手续的,许可证有效期视为延长至6月30日。经营者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网站提出许可申请的,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对许可申请材料无法加盖电子印章(签名)的,允许申请人提交扫描件,许可获准后补交纸质材料。
二是食品经营者申请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各类饭店、饮品店、甜品站),经营项目不涉及冷食、生食以及冷加工糕点、鲜榨饮料,且食品处理区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可以免于现场核查,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明确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后即可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确实已停业、搬迁,不再具备经营条件但未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加快依职权注销许可证,畅通退出渠道。
此外,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把服务送到“店门口”,指导企业合理清库存快速复工。如指导食品经营者及时自查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开展库存清理工作。做好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台账。确因疫情原因导致过期、变质等废弃食品数量大,无法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应当予以封存并标明废弃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立临保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集中陈列出售临保食品,并作出醒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提示;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打折促销、赠送、捐赠、员工福利等方式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减少食品的浪费。
指导食品经营者做好食品储存工作。采用密闭容器或保鲜膜覆盖等方法,避免食品、半成品长时间裸露在空气中。鼓励按需加工,现点(餐)现做,现做现吃,缩短成品存放时间。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食品原料采购溯源工作。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账记录。严禁采购使用国家和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优先采取定点采购、无接触配送食品原料。采购、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应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得”等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