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区管控 贵州仁怀发布酱香白酒“行业指南”
本报讯 (记者杜涛)近日,贵州省仁怀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林波在仁怀市白酒产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仁怀从今年起正式启动仁怀酱香白酒核心产区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核心产区生态保护、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品质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区生产准入、诚信体系等制度建设,加快建立检测、研发、认证、溯源等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核心产区内白酒生产和经营行为,保护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酱香白酒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探索具有时代特色的国内白酒产区制度建设。
会上,仁怀正式发布了《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介绍,这将对加强“酱香酒核心产区”生态环保、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品质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区生产准入,加快建立检测、研发、认证、溯源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核心产区生产工艺、酱酒文化的宣传推广,提升“核心产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推动酱香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将成为指导酱香白酒产业健康发展的“行业指南”。
仁怀市工业和商务局局长赵洪介绍,今年1月,仁怀制定了《办法》,《办法》界定了核心产区内的酒体风格、酱香白酒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企业执行的技术标准、产区标识运用、企业准入标准等内容;对茅台酒生产区的保护、产区企业的认定、产区的管理和企业的分级评估等进行了规范。
在企业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在核心产区生产的酱香酒,必须是以特有的仁怀糯高粱和优质小麦为原料,按照传统大曲酱香酒生产工艺,采用固态发酵、高温蒸馏、长期储存、精心勾调而成,具有典型大曲酱香酒风格的白酒,且不得添加任何非发酵的呈香呈味物质或食用酒精。酒类生产经营活动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酱香白酒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坚守传统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严格执行《仁怀产区大曲酱香酒生产技术规范》;依法注册、备案使用酒类商标标识,禁止非法侵权冒用、盗用、滥用“贵州茅台酒”“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酱香酒”“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核心产区”“茅台镇核心产区”等知识产权商标、标识、矢图和文字;企业新建、扩建项目应符合产区布局规划,从事酱香白酒生产、储运、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依法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在产区认证方面,《办法》提出,对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及保护;产区内企业通过环评和白酒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符合排污要求,产品生产过程符合《仁怀产区大曲酱香酒生产技术规范》,经过评审后可以认证为产区企业,列入相应名录。产区内其他企业只能作为产地企业(作坊),不得冒用核心产区企业名号。建立核心产区管理委员会,制定核心产区标识,对列入产区企业名录的,有权向产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使用。产区管理委员会对申请企业的产品生产地、产品工艺和质量、使用原料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对符合使用条件的申请企业授予使用权。制定综合分级评估体系,建立综合评估委员会,对核心产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实行分级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每3年开展一次评定工作。
在产区建设管理层面,《办法》还对产区管理机构、政策扶持、生产许可、环保要求、要素保障、资源保护、宣传推广、文化建设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落实到企业总数“只减不增”,实行“三个一批”治理,开展“千企培训”,实施“四改造两建设四提升”工程,执行“三线一单”,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据了解,2021年9月,在全国轻工业科技创新与发展大会上,仁怀获授“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称号,这是全国首个以酱香白酒命名的酒产区,标志着仁怀白酒产业以国际化的标准,朝着区域化、集约化、高端化、规范化发展。“经专家反复调研,最终确定仁怀酱香白酒核心产区面积共计为120.44平方公里,分为三类。”赵洪介绍,第一类是茅台酒产区,即国家标准委2015年5月发布的第14号公告明确的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面积为15.03平方公里;第二类是茅台镇传统优势产区,主要范围包括赤水河茅台段河东片区和河西片区,面积为53.03平方公里;第三类是名酒工业园产区,主要范围包括同民片区、荣昌坝片区、五岔片区、荣华片区、美酒河片区等,面积为52.3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