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 两家食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报讯 今年9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法将两家企业及两名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规定。被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某酒业有限公司,因销售酒精度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被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然人宋某某、李某某因犯销售有害食品罪,于2021年1月13日被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十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保定安国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将两名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对于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下列管理措施: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下一步,保定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民生领域,重点排查预付跑路、食品药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百姓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用足用好信用监管工具,强化联合惩戒,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守规矩,提升守法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
(来源:河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