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西湖龙井茶将有“法定身份” 浙江杭州立法保护西湖龙井
本报讯 西湖龙井茶作为杭州的一张“金名片”,不仅历史悠久,其特有的传统手工炒制技艺还获得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西湖龙井产业优化与品牌保护作出详细规定。《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提出对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的管理。西湖龙井茶生产经营者每年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系统申领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禁止使用人转让、赠与、借用、故意遮挡、污损专用标识等行为。
专用标识,相当于西湖龙井茶的一张“身份证”,上面包含了使用主体、年份、规格、编号、防伪信息等内容。通过这一标识,可以实现西湖龙井茶鲜叶来源地的追溯管理。西湖龙井茶在包装销售时,应当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西湖龙井专用标识。
目前,杭州正全力做好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升级、现场服务人员安排计划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积极推进西湖龙井茶全生命周期智能化在线管理。
针对目前茶农打“狮峰山龙井、梅家坞龙井”等概念卖外地茶的乱象,《条例》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在非西湖龙井茶的茶叶包装、宣传上使用易产生误解和混淆的名称、地名或者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茶叶误认为西湖龙井茶。
《条例》还明确了西湖龙井茶产区范围,即“杭州市西湖区东起虎跑、茅家埠,西至杨府庙、龙门坎、何家村,南起社井、浮山,北至老东岳、金鱼井范围之内,由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茶地”。
就如何更好地传承西湖龙井茶文化,《条例》也做了重点说明,尤其提到,要对传统字号以及传统手工炒制技艺加强传承与保护,对符合一定要求的手工炒茶技艺人员,还可认定为“杭州工匠”。
“《条例》的施行是依法保护西湖龙井、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西湖龙井茶文化的需要,有效填补了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空白。”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加强《条例》的普法宣传,引导茶农(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引导消费者认准专用标识,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西湖龙井茶。
(陈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