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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不断推进完善农产品质检体系

22-07-15


  本报讯  (记者周岩)农业农村部网站近日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760号建议的答复,围绕“加强公益一类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和“引导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延伸产业链”等三方面内容回应了关于完善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的建议。

  加强公益一类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答复表示,经过“十一五”“十二五”两期投资建设,我国已经构建起以部级检测机构为龙头、省级检测机构为骨干、市县级检测机构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成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近年来每年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并定期开展部级检测机构飞行检查,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近3年累计培训6.26万人次;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和专业性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等。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拟调整部级检测机构增设方式由“申请筹建”调整为“择优遴选”;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县级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通过率达到80%以上;切实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对不符合部级检测机构条件的一律取消命名。同时,推动树立检测品牌,拓展基层检测机构职能。

  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创新能力 答复表示,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重要途径。农业农村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和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先后成立中国农学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分会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联盟。近年来,以部级检测机构为代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多项科技项目成果荣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为织牢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提供了有效的科技支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切实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进一步明确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纪律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中,争取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行为准则以及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法律责任。

  引导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延伸产业链 答复表示,根据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相关建议,围绕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目标,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推动检验检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农业农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强化市场服务能力建设,拓展业务范围。一是推动树立检测品牌。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检验检测认证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推动部省级检测机构做强做大,打造行业性、区域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权威机构。二是拓展基层检测机构职能。加强公益性机构功能性定位和专业化建设,引导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打造以检测评价、日常性检测、执法检测、巡查调查、技术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服务机构,不断拓展丰富职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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